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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职称认定工作常见问题

文章来源:广西人才职称咨询网 发布时间:2022-03-29

文件依据: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职称评审管理服务暂行办法的通知》(.桂人社规〔2021〕11号)


问:哪些人员可以申报职称认定?

答:国家教育主管部门承认学历的全日制应届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含硕士、博士),从事与所学专业对口或相近的专业技术工作,达到规定年限要求,经考核合格,可直接认定相应的职称。


问:南宁市职称认定办理所需材料?

答:(1)毕业证;
(2)就业报到证;
(3)个人参加社会保险缴费情况证明(在市外.区外社保机构参保者提供);
(4)学位证(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提供);
(5)岗位审批表及使用证明(认定评聘结合的中.高级职称者提供,如中小学在编在职教师)。
(6)《职称认定材料真实性承诺书》
(备注:1.有从业资格证书要求的工作岗位,申报人的资格证书由申报单位核实,如教师资格证。2.领取职称证书时须提交《广西壮族自治区职称认定审批表》。)

问:职称认定资历条件有什么要求?

答: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职称评审管理服务暂行办法的通知》(附件2-桂人社规〔2021〕11号)规定,普通学历教育大中专院校和技工院校毕业生,从事与所学专业对口或相近专业技术工作达到规定年限要求,经考核合格,在规定时间内可以直接认定相应职称:
1.中专或技工院校中级技工班毕业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1年,毕业3年内可以认定员级职称;
2.大专或技工院校高级技工班毕业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3年,毕业5年内可以认定助理级职称;大学本科或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1年,毕业3年内可以认定助理级职称;
3.硕士学位获得者毕业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毕业2年内可以认定助理级职称;毕业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3年,毕业5年内可以认定中级职称;
4.博士学位获得者毕业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毕业2年内可以认定中级职称。
博士学位获得者认定中级职称从与认定时所在单位建立劳动(人事)关系之日算起,其他人员从认定之日算起。逾期未办理职称认定的,须通过评审取得相应的职称。
5.博士后流动站工作站期满合格出站人员、在海外从事博士后研究2年以上期满合格出站人员,从事与所研究学科(领域)对口或相近专业技术工作,经用人单位审议推荐,可以认定副高级职称。取得职称时间从出站之日算起。原则上在与广西区内工作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之后2年内办理完毕。
已通过认定方式取得职称的,不因具备新的学历条件再次认定。实行全国统一考试、考评结合的专业,不再进行相应考核认定。

问:实行全国统一考试的职称可以通过认定取得吗?

答:初级、中级职称实行全国统一考试的专业不再进行相应的认定。